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-95-2015《滅火器維修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-50444-2008《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》,滅火器無論是否開啟使用,達到規定年限后必須進行維修檢查或報廢,具體規定如下。
一經使用,立即維修??!逾期可重新充裝